楚天金報訊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22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審議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廣告法修訂草案、國家安全法草案等。
  一面是我國大氣污染向煤煙與機動車尾氣複合型過渡、區域性大氣環境問題日益突出、霧霾頻發,一面是治污屬地管理難成合力、環境違法成本低、企業寧罰不改……大氣污染如何防、十面“霾”伏怎麼破?22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的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打出一記重拳。草案取消了現行法律對造成大氣污染事故企業事業單位罰款“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封頂。此舉將大大增加企事業單位的違法成本。
  草案第95條規定:造成大氣污染事故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上一年度從本企業事業單位取得收入50%以下的罰款。對造成一般或者較大大氣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損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計算罰款;對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氣污染事故的,按造成直接損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計罰。
  法學專家表示,取消造成大氣污染事故環保罰款50萬元上限額度,變為按倍數計罰,是重典治霾的具體體現,必將對污染企業產生震懾作用。
  中國政法大學環境保護法專家王燦發教授分析認為,按倍數計算罰款,操作起來要複雜一些,污染事故損失評估有一定難度。如若被罰款單位不服,行政機關就會當被告,應加快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機構的建設。
  此外,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環保法“按日計罰”,草案明確規定了“按日計罰”的幾種情況: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建築施工或者貯存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未採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
  【錢袋保障】
  收稅的事兒只能由法律規定
  22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專屬立法權中的稅收基本制度作了進一步細化,規定稅種、納稅人、徵稅對象、計稅依據,稅率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規定。“稅收立法是全國人大的法定權力。”據瞭解,現在我國有18個稅種,其中有3個是全國人大立法征收的,分別是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和車船稅,其他15個稅種目前是全國人大授權國務院通過制定稅收的暫行條例來征收的。
  【舌尖安全】
  轉基因須標註違犯者可弔證
  昨日繼續審議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二審稿,增加了一系列新規定。
  該稿規定,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標識。未按規定進行標識的,沒收違法所得和生產工具、設備等物品,最高可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對明知從事違法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草案規定:將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上網清凈】
  網絡廣告彈窗應可“一鍵關閉”
  網絡廣告難辨真假、瀏覽網頁卻因各種廣告不勝其擾、彈出廣告找不到關閉標誌或點擊關閉卻引來更多廣告,種種困擾網民的網絡廣告發佈問題在廣告法二審中得到關註。
  廣告法修訂草案二審稿明確: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利用互聯網發佈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佈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
  有網友表示,網絡廣告已到了需要清理和規範的時候,廣告法的這一修改“大快人心”。
  (原標題:治霾罰款取消50萬元“封頂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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